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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托里县人民法院:非法猎捕杀害鹅喉羚!托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6/7/24 阅读:27858
     本网讯:(苏建英)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守护生物多样性资源,7月23日,托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托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全程规范有序,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派员到场观摩,为当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
    据悉,该案三名被告人无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实施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的行为。其行为不仅触犯刑事法律规定,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严重破坏当地野生动物资源与县域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托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公诉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托里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为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充分彰显司法民主,本案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由 3 名审判员与 4 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全程参与案件审理、评议工作。审判组织配置既严格遵循刑事审判程序规范,又充分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严谨性与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重大生态案件审判质效。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在案证据、法律适用及公益损害后果等核心焦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全面查清三名被告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精准厘清各方法律责任。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完整证据链条,佐证各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区域野生动物种群、生态环境造成的实质性公益损害,各被告人当庭对自身违法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当天就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失赔偿金共计 7.5 万元。
    鹅喉羚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荒漠、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系生态稳定、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托里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生态司法保护理念,秉持 “惩治犯罪、修复生态、警示教育” 三位一体审判工作思路,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惩治力度。
    本案作为我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刑事惩戒 + 民事赔偿双重追责机制,既依法严厉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又通过公益赔偿填补生态公共利益损失,实现了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的有机统一。同时,本次庭审邀请塔城地区检察分院现场观摩,进一步规范了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流程,有效提升了我院生态环境司法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托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工作,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机制,以司法利剑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底线。持续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通过典型案例审理,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法治理念,营造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丽生态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编:李鹏   贺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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