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塔城市人民法院:先行调解走在前 265余万元金融纠纷就地化解
发布时间:2026/7/23 阅读:27986
本网讯:(叶丽努尔)“多亏法院开辟绿色通道,不用开庭打官司,我们不仅省下一大笔诉讼开销,还保住了企业征信,总算能安心收农产品了”。某县农产品收购有限公司负责人胡某握着塔城市人民法院驻院特邀调解员的手连连道谢。 2023年8月10日,胡某经营的农产品收购企业因扩大收购规模,向某银行办理300万元小微经营性贷款,双方签订《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约定2025年8月到期还本付息。因近两年受农产品收购行情波动,农产品收购回款周期较长等原因,企业资金周转陷入困境,贷款到期后未能足额偿还。银行多次上门、电话催收无果后,诉讼至法院,要求公司偿还本金2552310.70元、利息及罚息105974.84元,合计2658285.54元。 塔城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标的过大,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不仅银行要投入人力、时间、资金,涉农小微企业还要承受应诉、保全、征信受损等多重压力。为最大限度降低双方维权成本,践行涉企纠纷快速处置机制,立即启动涉企纠纷先行调解绿色通道,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员处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与银行及借款企业沟通。一方面向银行梳理借款合同、逾期计息明细,核实欠款本金、罚息计算标准,倾听诉求。另一方面了解农产品收购企业经营困境,耐心释明逾期贷款持续产生罚息、企业征信、经营账户会受到限制等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找折中还款方案。经过多轮情理法兼顾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企业承诺分期付清贷款。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塔城市人民法院依托绿色通道开展先行调解的生动缩影。双方无需缴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同时银行省去漫长庭审,涉农小微企业也避免诉讼记录影响后续信贷、农产品收购经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塔城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用好涉企业纠纷调解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特邀员前端解纷作用,聚焦金融借款、涉农经营类矛盾源头化解,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柔性调解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护航辖区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双向共赢。 责编:李鹏 贺小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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