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聪)
4月22日,山西省汾阳市公安局向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感谢信,感谢该公司成装一厂四车间员工王文婷合法合规临时抚养服刑人员田某之女赵某帆(以下简称小帆),感谢他们以无偿大爱与责任担当,用大爱为孩子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宝贵力量。
因母亲服刑,年仅10岁的女童小帆由公安机关抚养,今年3月初,王文婷得知此事后,心里始终放心不下,“孩子才10岁,正是性格的形成期……”,作为一位母亲她想抚养小帆,为其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她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儿子大力支持。随后,她找到汾阳市公安局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公安机关对王文婷家进行了走访调查后,认为王文婷符合条件,遂同意了她的请求。
3月28日,小帆成为王文婷家里的一员,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王文婷觉得她有能力将小帆照顾好。王文婷对记者说:公司经常开展助老助困公益活动她都积极参加,小帆还那么小,更应该得到帮助。
同时,汾阳市公安局对杏花村汾酒集体团有限责任公司也表示感谢:贵公司作为山西省优秀企业,始终将社会责任扛在肩头,积极培育员工的家国情怀与公益意识。此次员工家庭的暖心举动,正是贵公司企业文化与社会担当的生动体现。汾阳市公安局对此高度认可与由衷敬佩,全局民辅警将以你:们为榜样,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责任担当,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持续深化对特殊人群及其家庭的帮扶关怀,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筑牢平安建设的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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