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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汾酒女员工临时抚养服刑人员女儿 公安致信感谢
发布时间:2026/4/24 阅读:29690

本网讯(王明 李莉莉)422,山西汾阳市公安局向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感谢信,感谢该公司成装一厂四车间员工王文婷合法合规临时抚养服刑人员田某之女赵某帆(以下简称小帆),感谢他们以无偿大爱与责任担当,用大爱为孩子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宝贵力量。


因母亲服刑年仅10岁的女童小帆由公安机关抚养,  今年3月初,单亲妈妈王文婷得知此事后,心里始终放心不下,“孩子才10岁,正是性格的形成期,应该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她想抚养小帆,并将此想法告诉了已经20岁的儿子,没想到儿子也挺支持。


随后,她找到汾阳市公安局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公安机关对王文婷家进行了走访调查后,认为王文婷符合条件,遂同意了她的请求。


328日,小帆成为王文婷家里的一员,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王文婷觉得她有能力将小帆照顾好。


  王文婷说,公司经常开展助老助困公益活动她都积极参加,小帆还那么小,更应该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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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阳市公安局在感谢信中写到:服刑人员子女的抚养与安置,是司法矫正与社会关怀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更是关乎孩子成长、家庭稳定与社会公平的关键议题。王文婷同志秉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主动承担起本不属于家庭的抚养责任,不仅为孩子提供了稳定的生活居所、健全的教育环境,更以包容与关爱滋养其心灵,帮助孩子摆脱身份困境,健康快乐成长。你们的善举,不仅解决了服刑人员改造期间的后顾之忧,助力其安心改过、重塑新生,更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深刻内涵,为全社会树立了崇德向善的典范。


  同时,公安机关对杏花村汾酒集体团有限责任公司也表示感谢:贵公司作为山西省优秀企业,始终将社会责任扛在肩头,积极培育员工的家国情怀与公益意识。此次员工家庭的暖心举动,正是贵公司企业文化与社会担当的生动体现。汾阳市公安局对此高度认可与由衷敬佩,全局民辅警将以你:们为榜样,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责任担当,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持续深化对特殊人群及其家庭的帮扶关怀,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筑牢平安建设的坚实防线。

 

责任编辑:杨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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