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组织机构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高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阅读:4044
高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结果公告
来源:高平市财政局
 
文号:高财采诉决〔2025〕21号
 
发布时间:2025-11-12

一、项目编号:1405812025AGK00120         

二、项目名称:高平市百草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2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原市苏乐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78号天朗美域20幢2单元2601号            

被投诉人 1 :高平市教育局 

地址:高平市北城街道泫氏西街170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嘉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北大街507号院内2楼 

被投诉人 3 :山西泉霄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东城街道泫氏街76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泉霄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东城街道泫氏街76号 

当事人:山西泉霄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东城街道泫氏街76号 
                   

五、基本情况

2025年9月30日,我局收到太原市苏乐玩具有限公司提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投诉书。经审查,予以受理。受理后,我局依法对本项目采购活动展开调查,查阅了本项目的相关材料,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提供的四家儿童玩具制造商产品没有强制性3C认证书报告,属于提供虚假资料。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虚假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具备投标资格,属于虚假承诺,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3成立。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高平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版权所有 《交通与法制》编辑部 晋公网安备14100002000418号 晋ICP备12000153号
邮箱:jtyfzw@163.com 版权所有:交通与法制杂志社
技术支持:黑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