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种饭局去不得,12种饭局需警惕
发布时间:2025/4/12 阅读:61
1、不准参加公款宴请
1、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2、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释义: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4、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5、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6、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7、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8、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9、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0、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1、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 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2、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编辑:杨建军 赵乃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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