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交警支队重要通告!
发布时间:2025/3/9 阅读:17242
二、驾驶“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时,同方向设有多条行车道的,应经最右侧行车道(含机、非混行车道)通行,同方向仅设一条行车道的,应靠车道右侧通行。 特此通告
编辑:赵乃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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