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公安:普法宣传显成效,主动上交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4/3/23 阅读:15301
交口公安:普法宣传显成效,主动上交除隐患“我在我家房子外边挖下水道时挖到了雷管,之前看过你们关于民爆物品的宣传资料,知道是危险物品,就拿来给你们了”。民警对该行为给予了肯定及鼓励。 上交的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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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交口县石口镇下蒿城村民李某某在自家住宅院外挖下水道时发现有一个白色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放的四盒火雷管,李某某称之前看到辖区民辅警进行枪爆违禁物品宣传,于是第一时间将雷管送到石口派出所,经民警清点共有317枚火雷管,目前上缴的火雷管已全部移交民爆大队。 警方提醒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获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如发现枪支弹药、民爆物品请勿私自携带或接触,要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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