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一时冲动”险些酿成大祸
发布时间:2024/1/19 阅读:1581
闯红灯“一时冲动”险些酿成大祸 2024年1月3日09时10分,在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雅布赖路与安德街交汇路口处,潘某某骑着二轮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由南向北闯红灯横过斑马线时,与李某驾驶由北向南左转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潘某某头部及身体多处部位挫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早晨光线太强,根本没有看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驾驶人向民警解释。 监控画面显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王泽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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