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徐法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发布时间:2023/2/12 阅读:58469
山西清徐法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近日,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盗窃案,在审理过程中针对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依法向其监护人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令》,同时邀请团县委、县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相关人员深入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也是“国事”。根据本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未成年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来源:清徐融媒
责任编辑:杨双平 张轩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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