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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高淮村道路施工路段警示标志不明显、无牌工程车横行霸道,导致多辆车发生事故。
发布时间:2023/1/10 阅读:27467

永济市高淮村道路施工路段警示标志不明显、

无牌工程车横行霸道,导致多辆车发生事故


      2022年12月26日早上8时20分,本人驾驶自已的私家车由东向西在经过永济市高淮村村口时,突然前面公路上出现一辆横卧公路的一辆园林工程车。因为当时的气侯原因,前方的能见度只在30多米。车辆行驶速度也在30迈之内。当发现前方路段突然出现突入其来横卧公路的车辆时,本人的笫一反映是为了避免车辆相撞只有左转方向把车驶于路边的枣树地里,才避免了人身伤亡之事故。



​    事发后当事人第一时间就向当地的永济市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了警,在向当地主管的交通局报案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在报警后半小时左右办案人员还未到现场时,又一辆车直接撞入工程车的车身之下,造成了车辆相撞的交通事故。


​    在交通局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之下,我们经过多方了解拨通了当地永济交通局聂学政局长的电话,反映了事故的一切情况,之后有二名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只是看了一下事故现场后、但没有得到任何的结论、只把责任推于交警队后就离开了。后期经多次拨打聂学政局长的电话时、都是无人接听状态。

    其间交警部门也到达现场之后做出的结论是,我们通知施工方的管理人员为何把车横放在路面上,又如何行驶于施工工地,随后也就离开了现场。(整个过程都有视频资料)

​    12月30日在交警出示的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是那二辆受损的车负事故全责。根本没有体现到横停路面的无牌工程车任何责任。



​    交警部门为什么只能认定私家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为什么就不追究无牌工程车辆的任何责任呢?难道道路施工现场出现的无牌车辆就不是无牌违章上路吗?是利益的关系,还是保护伞的行为。

    在事发的当天下午七时左右横行霸道的工程车不知何种原因开离了事故现场?

​试问:

        

    ( ​一)  在道路施工路段无牌工程车辆这样横停路面是否合法?


    (二)   在道路施工路段无牌工程车辆这样停放如果合法,那么在事故发生后的十小时左右时间内、为何工程车辆又开离现场呢?


     (三)   如果无牌工程车以这种横卧路面的形势做为禁止通行路障而设立、又为何不坚持停放而继续设置呢?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施工路障是放在行车道中间的(不是路线中心),必须是反光的标志牌,先是在1KM之外进行警示,要求减速、限速、改道等,再在施工位置前方200到50放置各种标志牌,在施工位置的路障是放在路线中间的。


    以这样的法律论断,永济市高淮村村口出现的道路横停无牌工程车不是设置的路障警示,而是设立凶残的马路杀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永济市交通局和交警部门都是道路的主管部门,也是知法执法的监管单位。事故的真相是透明的。事故的如此结论难服受害者的意愿。为此:希望能对高淮村村口施工路段的交通事故做以认真落实和对待,做好后续的处理事宜,获得民心的安舒。

      

    (关于永济市高淮村村口的交通事故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


当事人:张小兵  1823595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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