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全责!
发布时间:2022/4/27 阅读:112146
逆行、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全责!2022年2月23日14时50分许,辛某青(未系安全带)驾驶晋AF8***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娄烦县S252省道35KM+350M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梁某云驾驶的晋A6Y***小型轿车(载梁某明、梁某轩、王某平)发生碰撞,造成晋AF8***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辛某青当场死亡、晋A6Y***小型轿车乘车人梁某轩(男,7个月,梁某云儿子)颅脑受伤,经山西省儿童医院抢救无效于2022年2月24日19时36分死亡,王某平、梁某明、梁某云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 辛某青逆向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此事故得出结论 安全带、安全座椅都是重中之重
遵守交通法规 可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系好安全带 可以避免在发生事故后造成二次伤害
来源:太原交警 责任编辑:杨双平 胡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人民网 新华网 中新网 国际日报 法制日报 澎湃新闻网 光明网 正义网 新浪网 腾讯网 凤凰网 搜狐网 百度 沃土网 网络导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 贵州省交警总队网 山西公安交警网 法治网 中青在线 贵州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网易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