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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全责!
发布时间:2022/4/27 阅读:112146

逆行、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全责!







2022年2月23日14时50分许,辛某青(未系安全带)驾驶晋AF8***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娄烦县S252省道35KM+350M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梁某云驾驶的晋A6Y***小型轿车(载梁某明、梁某轩、王某平)发生碰撞,造成晋AF8***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辛某青当场死亡、晋A6Y***小型轿车乘车人梁某轩(男,7个月,梁某云儿子颅脑受伤,经山西省儿童医院抢救无效于2022年2月24日19时36分死亡,王某平、梁某明、梁某云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辛某青逆向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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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事故得出结论

安全带、安全座椅都是重中之重



      4月10日,四川乐山某山区路段,一辆小型客车驶出道路掉落至路侧高度差约120米悬崖下。由于驾驶人规范使用安全带,在事故过程中未被甩出车外,也未与车内部件发生激烈碰撞。此外,车辆下坠地点上布满灌木丛,减小了事故伤害。最终,驾驶人在此次事故中受轻伤


      3月19日,河北省临漳县一辆银色小车从非机动车道逆行右转进入机动车道时,与一辆直行的黑色车辆相撞。银色小车被撞后失控发生旋转,由于驾驶人未系安全带,撞车后被甩出车外,猝不及防之下头部重重着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遵守交通法规

可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系好安全带

可以避免在发生事故后造成二次伤害


来源:太原交警

责任编辑:杨双平 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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