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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涉疫行政案件5件
发布时间:2022/4/12 阅读:46834

交城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涉疫行政案件5件


 4月10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未落实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的涉疫违法案件。


 经查,交城籍居民张某从外省返交后,故意隐瞒健康码为“黄码”的事实,未落实县疫情防控办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到高速口附近,被执勤民警在高速卡口排查发现后,当场抓获并移送处理。得知此案后,交城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共同商讨案情,经分析研判,认为张某被赋“黄码”,其核酸结果为“阴性”,未造成新冠肺炎传播的危险后果,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已于当日快速办理,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提前介入涉疫行政案件5件。



来源:交城检察

责任编辑:杨双平  张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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