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饮酒 李先
发布时间:2020/8/8 阅读:99092
普法走基层山西讯(袁雁东)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在第一次未取得驾驶证饮酒驾车被处罚后,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李某在第一次饮酒驾车被处罚后,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因再次饮酒驾车被怀仁市交管大队北城中队民警查获。
2020年8月7日下午,北城中队民警在怀义街云东学校附近进行路检路查时,发现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缓慢,行驶路线犹豫不定,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满脸通红,说话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但马某却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随即将马某带到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核对驾驶人信息时,发现该驾驶人李某在2019年十月因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扣过,而这次是他第二次因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被查,依据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做出了罚款2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责编:贾财刚 审核:张树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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