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在春节期间解除市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1 阅读:33706
本网讯:(赵俊峰)春节临近,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侯马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经侯马市大气污染防治活动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解除市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解除限行时间: 2020年1月21日00时至2020年1月30日24时止。 二、从2020年1月30日24时开始执行限行规定。 (一)周一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2,周二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4,周三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6,周四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7和8,周五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9和0,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双休日、国家法定节日除外)按车牌尾号每日限行两个数。 (二)遇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按车牌尾号实施单双号限行,机动车尾号为单号的单日行驶,双号的双日行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限行日期以侯马电台、侯马电视台、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三)每日20时至次日6时车辆不限行。 三、限行区域 侯马市S235线(大运路)以北,大上线(上马-大南庄环乡路)高村段以东,大上线张村段以南,合欢街、香邑街以西的城区道路范围内。 四、以下车辆不与限行 新能源号牌汽车、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制式警用车、制式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以上车辆属中重型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的,须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方可通行。 五、其他管理规定 限行期间,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21日 责编:李鹏 马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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