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建军)2025年02月24日00时51分许,王某某、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车脾号为晋FXN7**号车辆,沿清宁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清宁街盛世江南一期门前路段,与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FQL7**号车辆转弯时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开展勘验调查,而王某某因驾驶证被扣留,怕被交警查处,就让同车的力某某顶替。后经交警调查取证发现肇事司机是王某某,而王某某与力某某也如实交代承认了顶替的事情。
此次事故,当事人王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以及第九十二条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坏证据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乘客力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之规定,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交通肇事顶包行为绝不仅仅是“帮个小忙”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亲朋好友之间真正的关心应当是及时提醒和规劝做到文明安全驾驶。编辑:赵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