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个别银行对提前还贷政策的局部收紧,本质上是其作为市场化主体基于流动性管理的自主决策。具体而言,银行会根据自身流动性状况的动态评估,统筹考量跨周期的资金配置平衡、信贷投放节奏及储蓄存款管理等多重因素。此次部分区域线上提前还款规则的调整,正是银行在市场化运营框架下,为实现资金流向与业务节奏动态匹配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银行区域性调整提前还款政策,本质是对提前还贷潮的主动应对。”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银行收紧或因部分区域存在集中提前还款现象。从经营层面看,频繁提前还款影响银行自身业务,基于经营及考核需求,银行可能自主限制还款窗口,尤其贷款考核压力大的机构更易采取此类措施。
A: 严跃进认为,国家层面明确允许提前还款,不存在统一收紧政策,但实操中商业银行可能有相关调整。
如果“亏”是指赔了钱,那么可以确定的是,提前还房贷的人并没有赔钱,相反,他们减少了整体的利息支出。如果“亏”是指收益降低,那么有三个逻辑需要厘清,一是利息起源,二是机会成本,三是实际利率。
利息起源。利息是对推迟消费、接受不确定性、提供流动性、承担信用风险的那些人的补偿。例如,某借款人拥有足额资金,但是他认为,如果把这笔钱用于其他用途,自己能获得更高收益,或者能更好地在突发事件储备、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方面筑牢安全坝,这时,他很可能会选择贷款购房、支付利息,而非全款购房。
贷款的机会成本。所谓机会成本,就是你选择了这个选项后,放弃的所有其他可选选项中价值最高的那个。举个例子,借款人手里有笔钱,可用于两个用途。一是提前偿还房贷,减少后续的利息支出;二是投资某理财产品,虽然收益率不确定,但借款人心中有一个大致的预期值。这时,该借款人通常会思考,如何让这笔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即考虑、比较提前还房贷的机会成本。
房贷的实际利率。多数借款人计算、对比的是名义利率。然而,贷款要看实际利率。后者是经过通货膨胀矫正的利率,等于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举个虚拟例子。如果贷款的名义利率为5%,通货膨胀率为3%,实际利率就是2%,通货紧缩则反之。因此,即便在存量房贷利率集中调降之前,借款人4%左右的房贷利率也并非实际利率,而是名义利率。编辑:杨建军 赵乃国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