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3月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榆林市顺利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有17辆车检测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一直为0的情况下和3辆车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氧气检验数据一直为恒值的情况下,对20辆车均出具了虚假的合格检测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790元。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榆林市顺利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地址位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法定代表人为刘继同。
责任编辑/高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