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法制讯(刘建民 李斌斌 报道)
2024年12月11日09时40分左右,李某连驾驶晋JVT***号小型汽车沿国道209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中阳县中钢七号桥附近时与郭某超驾驶左转弯行驶的晋JOS***号小型汽车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两车驾乘人员均未受伤。
中阳交警温馨提醒:安全带是行车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养成,上车系好安全带的好习惯,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