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是酒驾的高发季,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1月12日,孝义交警大队在城区设卡查处酒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短短10分钟时间内,在同一路段查获3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酒驾第一棒
2024年01月12日15时 03分,孝义市交警大队新义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汪某淼,身份证号:33012419****112118,驾驶号牌晋J****9小型汽车,行驶至迎宾路与新安街路口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 4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酒驾第二棒
2024年01月12日15时04分,孝义市交警大队新义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奇,身份证号:14118119****240075,驾驶号牌晋J****5小型汽车,行驶至迎宾路与崇贤街街路口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 57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酒驾第三棒
2024年01月12日15时09分,孝义市交警大队新义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吴某民,身份证号:15042119****172710,驾驶号牌晋J****8小型汽车,行驶至迎宾路与崇文大街街街路口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 3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严查不是为了惩罚
而是为了保护你与他人的安全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 平安出行
别再心存侥幸 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