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法制讯 2022年11月14日18时许七大队民警在驾驶警车在忻阜高速280公里忻州方向巡逻时,发现一辆救援拖车和一辆半挂车停在应急车道不动。不远处摆放了一个三角警示牌。民警随即停车上前询问得知,拖拽的救援车发动机漏油,已无法启动。司机在车道外面正焦急的不知所措。
天色渐暗,为防止发生追尾事故,值班民警迅速在来车方向摆放反光锥筒,做好安全防护。同时通知路政救援车火速前往现场救助。 由于驾驶员对当地的路况不熟悉,中午就没顾上吃饭,民警给司机送来了馒头和鸡蛋等应急食物。“该车驾驶员看到民警激动不已,幸好碰到你们,不然就麻烦了,谢谢你们”该车驾驶员非常感动,对民警表达了感谢。 清障人员和车辆的良好状态是快速撤除事故现场的非常重要保障,要是遇到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损毁严重难以移动,又妨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如果在短时间内不能够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极易造成来车方向车辆的滞留或造成长时间、大规模的交通堵塞、严重者还会引发二次事故或恶性交通事故。
由于清障施救单位准入门槛过低,有些施救单位不具备施救条件,经常在社会上临时租借施救设备和人员,给高速公路救援清障工作带来很大的隐患。沿线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清障救援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指出不足,表扬先进。要求各个施救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更要增加团结协作的意识,要把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工作放在首位,绝对要避免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影响到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
编辑: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