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报记者以《山西忻州:招标中标单位“一家亲” 忻府区交通局常态化的“神操作”》为题刊发了,忻府区交通局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忻府区交通局持股100%的忻州市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能顺利参加工程项目投标,且在项目实际招投标中,自己招标自己中标,置招标法于不顾!不仅如此,在笔者的调查当中,尽然发现仅2019年,其自己招标自己中标金额高达近3000万元,令人震惊!
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忻州市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徐培俊,注册资本11000万元,主管部门(出资人):忻州市忻府区交通运输局。
然而,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为何山西忻府区交通局敢于置招标投标法于不顾,“自编自导”演绎新型的“招投标套路”?
据文中提及:2019年9月,忻州市忻府区交通运输局对忻府区2019农村公路养护提质工程组织了公开招标,工程范围:忻府区农村公路三马线、义定线、北杨线、向付线、忻禹线、下辛线、金忻线、宏忻线、城宴线和乡公路三付线前陀线共134.31公里,喷油罩面、修补坑槽、处理翻浆、安全设施等工程。工程预算投资:5059567.00元。招标人:忻州市忻府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10月16日公布了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为:忻州市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中标金额为:4896800.00元。2019年11月5日,忻州市忻府区2019年农村公路第二期“畅返不畅”改造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2019年11月16日公布了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为:忻州市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中标金额为14506500.00。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据企查查显示:2019年7月,忻府区2019年农村公路“窄路加宽”改造项目施工,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以689.89万元中标。
2019年9月,忻府区秀容国营林场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以343.85万元中标。
2019年10月,忻府区2019农村公路养护提质工程,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以489.68万元中标。
2019年11月,忻府区2019年农村公路第二期畅返不畅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以1450.65万元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在忻府区交通局的招标公告中,也明确标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为何忻府区公路工程公司也能轻易通过招投标?其中到底有何猫腻?是否隐藏忻州交通领域腐败内幕?希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对此,日报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北方周末net
编辑:致民